本報訊(記者管瑩?通訊員許賢賢?丁智)近日,檢察官回訪時(shi)發現,位于長(chang)江(jiang)邊的江(jiang)蘇省鎮(zhen)江(jiang)市靜寧公(gong)司組裝車間機器轟鳴,兩輛重型卡車滿載著(zhu)剛從生(sheng)產(chan)線上(shang)(shang)下來的插接(jie)箱鳴笛駛上(shang)(shang)公(gong)路。就在半(ban)個(ge)月(yue)前,該公(gong)司負責人(ren)老陳還(huan)在為籌措訂單原材料款和罰款一籌莫展(zhan)。
靜寧公司主要從事鐵路運輸基礎設備制造,有發明專利10余項。然而,公司良好的發展前景,卻險些斷送于老陳的一次僥幸。
2022年8月(yue)(yue),靜寧公(gong)司(si)與(yu)某(mou)機(ji)(ji)(ji)電公(gong)司(si)簽(qian)訂了87只插接箱的買賣合(he)同,合(he)同標(biao)的為14萬(wan)余元。為了與(yu)某(mou)機(ji)(ji)(ji)電公(gong)司(si)保持長期合(he)作關系,老陳(chen)與(yu)公(gong)司(si)商(shang)(shang)務(wu)部經(jing)理老程(cheng)在產品上粘貼了某(mou)母線(xian)公(gong)司(si)的知名商(shang)(shang)標(biao)。2023年1月(yue)(yue),某(mou)母線(xian)公(gong)司(si)發現(xian)后報案(an)。很快,老陳(chen)、老程(cheng)被公(gong)安(an)機(ji)(ji)(ji)關以涉嫌(xian)假冒注冊商(shang)(shang)標(biao)罪立案(an)偵查。同年8月(yue)(yue),公(gong)安(an)機(ji)(ji)(ji)關將該案(an)移送鎮江市(shi)經(jing)濟開(kai)發區(qu)檢察院(yuan)審查起訴(下稱“經(jing)開(kai)區(qu)檢察院(yuan)”)。
受案后,辦案檢察官審查發現,靜寧公司案發前發展良好,犯罪原因主要是企業管理層法律意識淡薄、內部風險防控機制不健全,遂指導該公司進行合規整改。很快,靜寧公司接到2筆近60萬元的訂單。可是,要完成訂單需要采購原材料,靜寧公司是小微企業,多筆應收賬款尚未收回,流動資金本就緊張,加之此前支付了16萬元賠償款,導致公司僅剩不足10萬元資金。與此同時,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又通知老陳,稱將根據商標法有關規定,對其假冒注冊商標行為罰款近75萬元。
為幫助涉案企業走出“兩難”境地,該院召開公開聽證會。聽證員討論后,一致同意對老陳、老程作不起訴處理。會上,老陳同時陳述了即將面臨大額行政處罰的情況,聽證員認為,靜寧公司正處于恢復經營的關鍵時期,建議檢察機關與市場監管部門溝通,盡量減輕罰款。
隨后,經開區檢察院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通報了靜寧公司企業合規整改情況,隨行的人民監督員說明了靜寧公司面臨的困境。市場監管部門基于靜寧公司深刻認識違法行為,積極賠償商標所有權人損失并獲得諒解,合規整改后依法經營,遂按照《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中從輕處罰的條件,對靜寧公司就低作出罰款14萬余元的處罰決定。
不久前,老陳全額交納了罰款,并用籌措的20余萬元資金解決了新訂單的材料采購問題。
來源:檢察日報-先鋒周刊·為民